山西科達自控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為了進一步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,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,充分調動公司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核心員工的積極性,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,在充分保障股東利益的前提下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證券法》”)、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《管理辦法》”)、《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“《持續監管辦法》”)、《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“《上市規則》”)、《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3號——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》 (以下簡稱“《監管指引第3號》”)等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制定了公司2022年股權激勵計劃(以下簡稱“激勵計劃”)。
具體文件如下:關于2022年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